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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寫這篇,是因為在財金新聞裡,連續看到兩篇很有感觸的文章...
迷之音:嘎吼星人也看得懂財金新聞?
嘎吼星人:略懂...= =""


1. 企業倒閉 主管報酬超高 氣得紓困不願來

這一波金融風暴中心的主管們恰巧就是報酬最高的一群。
高盛公司執行長Lloyd Blankfein去年薪資,紅利與其他報酬合計達7400萬美元。
已倒閉的雷曼兄弟銀行執行長Richard Fuld去年也領了7190萬美元。
過去五年間,Fuld坐領了3.54億美元,他的公司卻是風雨飄搖,終致倒閉。


2. 企業要當兒子養,但是要當豬賣

外界吵了六天,朱新禮終於出面。面對鏡頭,他不改山東漢子的直率,
劈頭「教育」在場記者:「企業確確實實需要當兒子養,但是要當豬賣,
這是市場行為,你算得帳(賺錢)就去做,算不得帳就不要去做。」
記者問起網友的抨擊,朱新禮越說越氣:「這麼好的價錢不賣,還叫企業嗎?」
「李嘉誠辦企業、買企業之前,首先想怎麼把它賣掉,為什麼他賣掉你們覺得正常,
朱新禮賣掉你們就覺得不正常呢?」



這幾年來因為資本主義的急速發展,加上市場全球化的趨勢,
各行各業幾乎都免不了受到國際的衝擊,只有非常少數的地域性質偏高的行業能存活。
於是全世界號稱最大的自由經濟貿易市場,開始流傳出一句大家朗朗上口的名言:
Go Big, or Go Home
翻譯成中文就是:「要做生意,就要做同領域內最大的公司,不然乾脆收起來回家吃自己。

這句話很實際,規模大就容易壓低成本、能禁得起市場嚴酷考驗、能掌握市場制定「標準」。
可是也因為如此,搭配上集資容易的債券、股票、基金,讓市場上出現越來越多的金融怪獸...
你我都知道身上的50萬、100萬做不了什麼大事,但存銀行又有被通貨膨脹吃光的壓力與憂慮,
於是大家都一股腦的把這些錢,丟到我們認為有機會獲利的投資標的內,美其名是投資,
實際上是形式上比較文明一些的賭博罷了...

為什麼說是賭博?

因為公司再大,還是只會有一位CEO,
即便把公司切成好幾個營運部門,各部門還是只會有一位最終下決定的頭頭。
而這些領袖級的人物,坐擁高薪,享受一般人一輩子也賺不到的股利與分紅,
即便公司倒了,還是船沉不濕己身。
在本身已經擁有十輩子花不完的財產這樣的先決條件之下,
為什麼他還要盡心盡力的維持公司營運,賺錢來分股東?
責任感?榮譽心?公民道德?亦或是社會責任?
我不否認這些「虛幻的道德準繩」有一定程度的制約力量,
但當經手的金額越來越大,累積的身家越來越多...
只依靠道德準繩來約束的CEO,搭配上數額大到無法想像的金錢支配權,
這是在玩人性大考驗嗎?

想到這裡,我腦中不由得浮現出一句話...
每一個人、每一件事,其實都有一個價碼,只是數字的多寡差別,沒有例外...

公權力~可不可以再多做一些什麼來抑制這群即將失去控制的怪獸頭頭?
公權力~可不可以為可憐的投資大眾多設一些保障,不要讓他們在血淋淋的市場上任人宰割?
一句破產,然後就把爛攤放著給別人接,自己家裡還有十輩子花不完的財產,這算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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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reakso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